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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馆介绍

借阅须知

  一、持证借阅的居民应当自觉遵守图书室的借阅制度,爱护图书馆的书刊、资料和其他公共设施。 

  二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或涂改,借阅书刊,必须携带借书证,凭借书证可一次借书2册,借期为14天,如需继续借阅,可携带图书办理续借手续。 

  三、 所借图书到期必须到期归还,否则超期1天,收逾期费0.10元。影响流通者停借图书3个月。 

  四、 借阅者要爱护图书,不得在书刊上撕剪、批画,如有遗失损坏者,照价赔偿。凡不办理借书手续,采取不正当方式将书带出图书室者,一经发现按原书价2倍罚款,取消其借阅资格,并向公众公示。 

  五、所借图书要仔细检查,如有破损或缺页等现象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以明责任。 

  六、借书证要注意保管,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图书室挂失补办。 

  七、要自觉维护图书馆图书室的清洁卫生,做到不吸烟、不随地吐痰,不吃零食、不乱扔杂物。